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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的会议。
(2) 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活动次数。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书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会议,应事先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3)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②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③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⑤选举支部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⑥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4)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先由支部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充分讨论后再进行表决,作出决议或决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并由应该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决议方能生效。
(5)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6)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名单、缺席人员名单及事由、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详实完整、认真保管,归档备案。
2、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支部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①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②讨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
③研究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
④定期分析党员思想形势;
⑤检查和总结支部工作;
⑥讨论研究发展新党员工作;
⑦协调工、青、妇、群众组织等工作方面的问题。
(3)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因工作需要,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委扩大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列席参加支委扩大会的同志,在会上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作决定时无表决权。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名单、缺席人员名单及事由、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详实完整、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3、党小组会
(1)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
(2)党小组一般每月一次,如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有特殊要求,党小组会的次数也可增加或连续召开。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内全体党员参加。
(3)党小组会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具体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包括:
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经济、 法律、业务、科学文化等知识;
②传达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贯彻执行各项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和完成的任务;
③党员个人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
④检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⑤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向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⑥分析并反映群众的思想情况和意见,帮助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4) 党小组长应将党小组会的内容提前通知党员,并要求党员做好发言准备,保证党小组会的质量。党小组会议不形成决议,但是其讨论汇总意见须引起党的基层组织充分重视。
(5)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名单、缺席人员名单及事由、会议议题等。会议记录要详实完整、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4、党课
(1)党课是以授课的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通常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2)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知识等。
(3)授课人可由本支部负责人和其他党员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专家、学者授课。本单位主要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要为机关党员上党课1次以上。
(4)党支部应在上党课前抓好授课人教材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课后按要求组织讨论,并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
(5)党课要求: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5、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
1.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的组织生活制度。
2.组织生活会一般每一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增加会议次数。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部名义召开, 但支部党员人数多且设立党小组的可以以党小组名义召开。
3.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每个党员都应遵循“团结 ——批评 ——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4.组织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5.组织生活会的基选本内容:
(1)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
(3)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
(5) 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党和人民利益、
(6)遵守党的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和政令的情况;
(7)深人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6、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一般不得缺席。因故缺席的人员须提交书面发书面发言应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党员对组织生活会上同志们提出的意见、批评,应当表面态度,明确努力方向。
8.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应于会后及时报送上级觉组织。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 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
1、民主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 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2、民主评议党员主要程序
1.学习动员。2.自我评价。3.民主评议。4.组织考察。5.表彰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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