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
整改销号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环督整改办字[2018]4号)及《景德镇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就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方案》问题三整改销号情况。
整改目标:改善景德镇市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
整改措施:
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规范设置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
整改成效:
为加强环境队伍能力建设,增加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编制7名,优化组合了内设机构。
本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市整改办联系电话:0798-8526285。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