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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委编办:“三及时”完成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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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25
稿源:
景德镇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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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平市委编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三及时”完成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截至目前,已有240余家事业单位完成年检工作并及时进行公示。一、及时部署。通过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报告的对象、时间、内容及工作要求等事项,规范年检工作程序和材料格式等事宜,确保年度报告工作有序推进。二、及时审核。一是认真审核。对全市事业单位申报的年检材料,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确保年检质量效益。二是严格把关。认真核对各单位填写的年度报告书及上传的资产负债表等材料,确保年报规范齐全。三是进行告知。通过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将年度报告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经办人员。对于部分单位存在的材料缺失、格式不规范等情况,及时联系经办人员进行修改完善。三、及时催办。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水平,我办狠抓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强化年度监管;严格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办理,强化日常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对实际情况与法人证书内容信息不一致的情形依法处理,通过发放督办单、催办函等方式,责令事业单位限期整改,不断规范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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