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委编办:运用“一二三”工作法 提升年检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 2024-01-29   稿源: 景德镇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提高年度报告工作质效,发挥事业单位登记监管作用,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行,乐平市委编办运用“一二三”工作法,切实提升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水平。

发布“一个”通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度报告公示的范围与时间、公示内容、需提交的材料等内容,对报送材料要求和流程进行规范,切实增强年检工作指导性、操作性。

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坚持“先变更,后年检”原则。年度报告期间,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举办单位、开办资金)需要变更的,应当先办理变更登记,后报送年度报告。二是坚持“一次不跑”原则。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事业单位无需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书面材料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到年度报告公示系统,原件不需送交登记管理机关,自行存档备查。

解决“三个”问题。针对部分单位经办人员网上操作不熟练的问题,通过认真梳理年度报告事项,制作事业单位年检流程。针对部分材料未达到要求的问题,及时告知经办人员进行相应补充修改,保证材料填报完整、真实、有效。针对部分单位未及时报送年度报告的问题,通过电话、微信工作交流群等形式进行督促,避免出现个别超时未报等情况,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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