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突出“三个焦点”做好“三篇文章” 推动全市机构改革持续深化巩固
发布时间: 2022-01-28   稿源: 景德镇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朱博宸 访问量:

近年来,市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出发点,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本遵循,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政治主题,聚焦“关键点、切入点、落脚点”,做好“优化、保障、巩固”三篇文章,着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聚焦“关键点”,做好机构职能“优化”文章

聚焦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及早谋划、周密部署,落细落实“规定动作”,出彩出新“自选动作”,高标准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职能更加优化协同高效。

一是党和政府机构“重组”。始终贯穿“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把好党政机构改革的重点关键,真正“组”出新动能、“改”出新效率。加强和优化各级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财经、外事、审计、教育、军民融合等方面的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完成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司法行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林业等重点领域新组建和职责优化。我市47个党政机构中,组建部门15个,重新组建部门4个,优化调整部门23个,其中既有“白手起家,平地起楼”的7个全新面孔,也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116项优化调整,有效保证了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二是事业单位布局“重构”。严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民生保障、城乡基层治理等方面,根据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等类别特点,按照“该撤销的撤销、该整合的整合、该转企的转企、该精简的精简、该加强的加强”原则,分类分级推动事业单位系统性、整体性重构,重点推进数据信息、培训疗养、报刊传媒、公共资源交易、机关后勤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六个重点领域专项改革,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公益事业集约化可持续发展。我市涉改事业单位数量由335个减少到157个,精简比例53.1%,其中科级机构精简比例达60%以上,有效破除了逐利机制,进一步了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强化了公益属性、提高了治理效能,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要求。

三是行政职能体系“重整”。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宣传、统战等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深入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对划入的职责和机构,与部门现有职责和机构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有机整合,把相同或相近的职责统一交由一个内设科室承担,在职责整合、业务融合上真正发生化学反应,做到脱胎换骨。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比如生态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应急领域、住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分别在各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职责边界,有效解决职责不清的问题。

二、聚焦“切入点”,做好服务发展“保障”文章

紧盯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和瓶颈,找准发展“切入点”,做好时代“答卷人”,始终把握机构编制为发展服务的标准,以“五新”战略行动为核心,聚焦国家试验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主要目标任务,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经济发展、民生事业等重点领域倾斜,确保机构编制资源更好服务全市中心发展大局。

一是围绕国家试验区建设,服务“全市工作统领”。积极与中央、省委编办沟通汇报,在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加挂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牌子,配备国家试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职数(副厅长级)2名。并争取在事业单位改革机构限额外新设立了5个国家试验区正处级事业单位,调剂205名编制用于国家试验区建设发展,形成了“管委会+平台”的工作机制,推动“一办五中心”和新平先行区管委会正式运转。同时,设立景德镇陶瓷研究院,跨层级将省陶瓷研究所成建制划入,进一步整合了陶瓷科研资源,为国家试验区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一号改革工程”。将政务服务管理职能调整至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发挥政府中枢机关在政务服务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提升工作推进力度。紧盯招商安商、服务企业的第一线,深入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充分激发开发区内生动力。打通公益服务“最后一公里”,突出主责主业,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优化重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管理、市场督查等职能,设立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集中土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处、招标办等相关事项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序推进事企分开,将市投资工程咨询中心注销,市勘察测绘院转企,进一步理清职责边界、根除以事代政、优化服务板块、简化工作流程。优化执法环境,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构建起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是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服务“发展根本目标”。统筹编制资源使用,调剂1928名事业编制用于县(市、区)基层教育、卫生、公共文化等基本民生领域。克服全市事业编制现有存量少、刚性需求旺、调剂难度大的现状,积极推动市凤凰幼儿园设立,在满足我市办公西迁需求的同时,充分缓解昌江区学前教育压力,为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多次深入中小学调研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工作,不断探索盘活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累计调剂增加教育编制2230名,实现了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全面达标,切实保障了全市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

四是围绕基层体制改革,服务“社会治理基石”。调整全市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完成机构挂牌,从体制机制层面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稳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优化基层审批服务,推动执法力量和执法权限向基层下沉,按照“能整则整、能放则放”的原则,将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和原有的“七站八所”进行撤并整合,全市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平均数量由原来的9.7个精简为6.7个,精简率为31%,构建了科学完备的基层治理体制,进一步推动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聚焦“落脚点”,做好改革成果“巩固”文章

在巩固扩展机构改革成果上持续发力,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挖潜,围绕“学、活、督、优”,进一步完善机构职能体系,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立足于“学”,强化部门机构编制意识。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在部门职能履行中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强化部门的机构编制意识,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得到有效执行。全面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将《条例》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印发《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树立机构编制法治观念,营造出良好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法治氛围。出台《机构编制事项跟踪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事项审批、使用、执行情况全过程监督检查的规范性管理机制。

二是立足于“活”,创新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推进机构编制动态化管理,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办法》,通过事业单位改革共计收回事业编制2400名。探索推进市本级事业单位编制派遣制度,实现简单增量向活化存量转型,促进有减有增、统筹使用、动态平衡,最大程度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杠杆效益。

三是立足于“督”,考问改革任务落实效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执行机构编制规定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运行情况、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重点评估和考核。强化与纪检、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机构编制与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深度融合,持续跟踪督查改革落实情况,实行审批与问题整改全程联动,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况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肃“三定”规定权威,从严落实《“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规范设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加强对部门履行职责等情况的跟踪了解,促进部门职能、机构、人员有机融合,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

四是立足于“优”,动态调整完善部门履职。根据部门履职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和交叉点,动态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部门相互关系。对市委市政府直属的市金融服务中心、市浯溪口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等8家单位与党政部门处于同一职能范围内的处级事业单位,明确部门管理和归口管理的运行机制,确保处级机构之间协调有序运转。扎实推进内设机构精简,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和省委编办工作要求,迅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整改范围、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全面规范党政机关的内设机构设置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切实优化党政机关行政效能。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共景德镇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赣公网安备:360202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