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景德镇市委编办按照“以评估促改革深化、促管理创新”的要求,着力构建“1+2+3”评估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理论与实践探索。
一、聚焦“一个关键”,推进评估工作有力有序。聚焦组织保障这一关键,省委编办召开评估试点工作推进会后,第一时间向市委编委领导汇报,及时成立评估试点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选取了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水利局、景德镇陶瓷研究院等3家具有代表性、特色鲜明的部门(单位)以及浮梁县作为试点对象,及时制定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并根据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及时细化工作安排,倒排时间节点。7月初,围绕解决“评什么”“怎么评”“如何用”召开了全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动员部署推进会。7月中旬,评估组赴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水利局、景德镇陶瓷研究院开展实地评估。8月初,评估组赴各单位开展评估结果反馈,对前期实地评估的总体情况、评分结果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就做好相关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提出了工作建议。
二、把握“两个环节”,力求评估模式科学合理。一是做细指标体系。坚持系统思维,着力细化健全“框架指标+整体指标+个性指标”为主体的科学化评估指标。在省里6大方面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增加设置“按规定程序调整职能报批情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年度报告情况”等二级指标;并研究量化指标体系具体分值、权重及评估标准,切实提升指标体系的操作性。二是做实现场评估。运用“听、看、研”评估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多维度了解试点单位机构编制执行和使用效益情况。1.上下听意见。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方式,详细了解单位主要职责履行、内设机构职责交叉、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工作量等情况,重点对各内设机构职责履行中存在的“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进行询问。2.内外看问题。在详细了解单位内设科室日常工作量、挂牌调整等情况的同时,与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对接,获取被评估单位在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审计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整改情况,作为评估重要参考。3.前后研变化。针对试点单位新增、调整、整合的职责内容,依据新“三定”规定,重点评估机构改革新增职责及划转人员是否落实到位,内设机构精简是否完全落实,履职效率效能如何,机构运行是否顺畅,编制配备是否合规等情况。
三、突出“三个强化”,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结果有效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和部门(单位)绩效考核、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单位通报表扬并在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对评估结果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切实打通机构编制管理前端和末梢,形成反馈机制,推动机构编制资源统筹和动态调整。二是强化内生动力激发。通过评估,有效推动被评估对象全面落实职责,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树立机构编制资源集约利用导向,引导被评估对象在管理权限内主动优化结构、挖潜增效,从内部研究机制和办法,激发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履职服务能力。三是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评估发现问题清单机制,定期跟踪问效,对存在问题的被评估部门(单位),要求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涉嫌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