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速度,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近日,市委编办针对高新区、昌南新区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缺位,落户项目环保审批事项需跨区域受理审批,办事流程繁琐等问题,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和交流座谈,研究推动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5月12日,经十二届市委第2次编委会议审定,在市生态环境局设立园区一科和园区二科,分别加挂高新区、昌南新区生态环境局牌子,派驻高新区、昌南新区办公,并相应增加行政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承担开发区范围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各类环境保护防治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有效填补了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漏项,切实为两区生态环境项目行政审批提速,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