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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景德镇市委编办以“三个着力”为抓手,构建以强化学习宣传为前提,以建立健全制度为基础,以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的工作模式,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学习宣传,筑牢红线思维,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一是强化学习。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市委编办建立健全了《市委编办学习制度》《市委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明确每周开展法规政策文件专题学习,深入学习机构编制法律汇编及制度规定,提升业务素养,筑牢红线思维,增强干部职工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宣传。印制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除市县两级机构编制系统工作人员外,另发至市委编委成员、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同时,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耐心宣传讲解相关政策法规,力求通过宣传提高全市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法规意识,树立起“编制就是法”的观念,远离机构编制违规的“高压线”,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 二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流程管理,以制度化促机构编制法定化。市委编办通过出台《机构编制事项跟踪监督检查办法》《景德镇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下编办理程序的通知》等多项制度文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合规性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一家行文或批复”的工作制度,所有机构编制事项均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审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不予提交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审定,坚决杜绝越权办理和不按程序审批机构编制事项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刚性约束,将法定化融入机构编制全过程。一是严格机构编制问题台账管理。对纳入台账管理的机构编制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况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同时,动态更新台账内容,对于己整改完毕的问题,及时销号;对于新增加的问题,及时列入,确保一事一账、全程留痕。二是加强科室联动配合全程介入。严格落实中央编办“将机构编制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业务科室间的协作配合,按照《机构编制事项跟踪监督检查办法》,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决策管理过程中的前置性、基础性和规范化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违规违纪查处力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禁超编进人,严禁超越权限审批机构,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对发现机构编制管理混乱、违规违纪问题突出的,严肃查处追责,责令限期整改,对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景德镇市委编办监督检查科魏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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