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委编办出台《机构编制事项跟踪监督检查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5-22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运行。近日,市委编办研究出台了《机构编制事项跟踪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十条,明确了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方法程序和工作纪律,从制度上切实把严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关、执行关。

《办法》明确规定由市委编办审批的机构编制事项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实行机构编制事项审批、使用、执行情况全过程监督检查,突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重要环节。事前,主要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调研和论证,并对机构编制事项联动审核。事中,主要对单位执行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事后,主要对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运行情况和执行结果等进行检查评价。

《办法》的出台,对于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完善监督检查程序与手段,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监督检查科 魏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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